月薪少過2000令吉:
每個月都入不敷出:
收入只能應付基本生活需求:
收入一樣,但可花費數額大縮水:
買不起想要的東西:
原因:
無法儲蓄和投資;
分期付款永遠還不完;
通膨太利害,導致錢不斷貶值,即使將薪金的50% 儲蓄,恐怕也未必能應付退休後的生活;
沒有理財觀念;
月入介於800至3000令吉;
吃不飽;
沒有多餘資金投資、儲蓄或進行自我增值的活動;
每項花費都必須深思熟慮量,壓力很大。
大部份人對新貧族的定義為“收入只能應付基本生活需求”與“每個月入不敷出”,反觀“月薪少過2000令吉”較少人選擇,證明了賺多少錢不是問題,重點是賺來的錢與開銷是否成正比。
因此,即使僅賺2000令吉,可是無須供車供屋,純粹拿來花費,這就不是問題;相比之下,一個人即時賺了近5位數,可是卻擁有房車貸壓力,加上擁有父母小孩等,週邊開銷相信是驚人數目,因此誰才是新貧族,見仁見智。
即时讯息 :
Saturday, October 4, 2008
你對新貧族的定義是甚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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